尼古拉·德·孔多塞

第二性

尼古拉·德·孔多塞是女性平等的捍卫者,他的论证将女性的从属地位归因于社会条件,而非天生无能。他呼吁女性参与政治生活,并驳斥女性缺乏正义感或理性的说法;革命将女性排除在外,揭示了这些原则与其实现之间的距离。

平等与政治参与

孔多塞认为女性与男性平等,并主张她们应参与政治生活。面对关于女性缺乏正义能力的常见攻击,他否定了这样一种前提——观察到的差异能够证明女性天生有所欠缺。在他看来,教育与社会生活造就了这些差异——女性受到限制的机会塑造了她们的种种特质,而这些特质后来又被用来为排斥女性辩护。

他还将女性的政治影响力解释为她们缺乏正式权力的结果。他认为,法律越是奴役女性,她们非正式的影响力就越危险,因为这是她们自卫、摆脱压迫的少数手段之一。如果女性较少需要依靠这种间接权力,这种影响力便会减弱。因此,这一论证将女性影响力的刻板印象转化为证据,说明产生这种影响力的不平等处境。

革命及其局限

孔多塞的立场与一场并未改变女性命运的革命形成对照。尽管他支持女性的诉求,使平等成为政治现实的努力仍以失败告终。奥兰普·德·古日于1791年提出革命时期的《妇女和女公民权利宣言》,要求废除男性特权;德·古日后来遭到处决。这些诉求与其失败之间的反差,使孔多塞坚持认为女性遭受政治排斥并非自然处境这一观点具有了现实意义。

更广泛的革命记录凸显了这一矛盾。女性参加示威与政治活动,却被禁止进入巴黎公社总委员会,不久后也被排除在她们曾在那里学习政治的俱乐部之外。包括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以及1792年确立离婚制度在内的正式变革,被称为微弱的成果。因此,孔多塞的论证属于这样一个政治时代——平等虽能被宣示和辩护,各种制度却仍持续否认女性独立参与公共生活的角色。

历史意义

孔多塞的论证建立在能力与机会的区分之上。若女性所处的条件剥夺了她们的自由与教育,就不能公平地依据她们在这些条件下取得的成就来评判她们;她们的从属地位并非劣等的证明,而是强加于她们的处境所造成的结果。他关于政治参与的呼吁正是由此推导而来——当女性缺乏行使平等权利的条件时,仅仅在原则上承认平等并不足够。

这一论述也使革命的失败显现为一种结构性冲突。女性的诉求同时受到阶级与性别的限制——劳动妇女能够参与集体行动,而煽动革命的阶级中的女性则因身为女性而被排挤在外。孔多塞对女性平等的捍卫,正是针对这种反复出现的排斥;他将女性的政治能动性与废除那些使依附看似自然的社会和法律限制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