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B·安东尼
第二性西蒙娜·德·波伏瓦在叙述美国女权主义时,将苏珊·B·安东尼描绘为杰出的运动领袖,也描绘为直接挑战女性遭排斥于政治生活之外的参与者。南北战争结束后,她利用一项宪法修正案的含糊之处,与十四位同志在罗切斯特投票;当局因此对她处以一百美元罚款。这一事件让冲突变得具体可见——女性可以援引公民身份的语言,但行使这一权利却会使她们面临法律惩罚。
政治排斥与女性选举权运动
美国女性早期相对解放的历史,并未转化为对公共生活的掌控。拓荒女性曾与男性共同承担艰苦劳动,女性也保有文化特权和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但社会的主导权仍掌握在男性手中。约在1830年,女性开始争取政治权利,部分是通过参与废奴运动。她们被排斥在1840年伦敦反奴隶制大会之外,促使卢克丽霞·莫特创立女权主义协会;1840年塞内卡福尔斯会议则发表宣言,主张男女平等,并谴责法律使已婚女性丧失公民身份。
南北战争结束后,这场运动的政治利害更加突出。女性曾积极参与战争,但她们要求在投票权保障中将性别与种族、肤色并列,却遭到拒绝。面对选举权扩展承诺不断收窄,安东尼与十四位同志凭借一项修正案中的含糊之处,在罗切斯特投票。她被罚款一百美元,体现了将有争议的法律主张转化为政治参与行动所付出的代价。
组织活动与后果
安东尼的投票是更广泛运动中的一项行动,并非孤立之举。1869年,她创立了后来称为全美女人选举权协会的组织。同年,怀俄明州赋予女性选举权;科罗拉多州于1893年跟进,爱达荷州和犹他州则于1896年跟进。此后进展放缓,尽管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度不断扩大——1900年,美国有五百万女性在工作,涵盖工业、商业和专业领域。
1913年,女性选举权运动变得更加激进,并借鉴了英格兰的模式。在多丽丝·史蒂文斯和艾丽丝·保罗的领导下,活动人士开展演讲、集会、游行和示威。来自九个已获投票权州的女性选民前往国会大厦,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赋予女性选举权。在芝加哥,一场以解放女性为宗旨、最初以聚会形式组织的集会发展为妇女党。1917年,女性选举权运动者驻守白宫门前,有时还把自己锁在门上;六个月后,她们被送往奥科夸恩监狱,随后绝食抗议,最终获释。此后再次举行的示威和骚乱,推动众议院妇女选举权委员会成立。
叙事意义
这一叙述将安东尼在罗切斯特的投票置于权利主张与运动组织工作的交汇点。罚款使法律的抵抗显露无遗,而她创立的组织则指向持续的集体行动。然而,后续的历史脉络提醒读者,不应把投票或组织发展视为已经取得的胜利——女性选举权的进展并不均衡,而争取全面平等的斗争仍持续了数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