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丝·保罗
第二性艾丽丝·保罗是美国女性选举权运动的领导者,她帮助将争取投票权的诉求转变为一场持续开展的全国性运动,包括游行、集会和直接抗议。她的组织工作将挑战女性遭受政治排斥的问题,与一个更广泛的问题联系起来——女性能否作为集体政治主体采取行动,而非等待他人让渡权利。
组织争取投票权的运动
到1913年,只有九个州赋予女性投票权。女性选举权运动采取了仿照英国激进运动的策略,保罗和多丽丝·史蒂文斯成为运动的领导者。她们获得威尔逊总统的许可,举着横幅和标语游行,随后组织演讲、集会、游行及其他示威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女性获得选举权。
来自九个赋予女性选举权的州的女性选民举行了一场引人注目的队列游行,前往国会大厦要求全国范围内实行女性选举权。在芝加哥,女性组成了一个致力于解放女性的政党;该组织后来成为妇女党。这些活动使运动的范围扩展到女性已经能够投票的州以外,并使争取全国女性选举权成为公开、有组织的诉求。
白宫抗议与监禁
1917年,女性选举权运动者在白宫大门前发起抗议,举着横幅,有时还将自己锁在大门上,使当局难以将她们移走。六个月后,当局制止了抗议,并将这些女性送往奥科夸恩监狱。被监禁的女性选举权运动者发起绝食抗议,最终获释。她们遭到拘禁并坚持抗议,使这场运动与政治权威之间的对抗格外鲜明地呈现出来。
更多示威活动引发了骚乱,随后政府同意任命众议院女性选举权委员会。妇女党执行委员会在华盛顿召开会议,女性选举权修正案于1918年1月10日在众议院获得通过。接下来的障碍是参议院——威尔逊不愿承诺施加足够压力,而参议院以两票之差否决了修正案。这场运动再次在白宫大门前抗议,敦促总统向参议院提出呼吁。
立法结果与持续进行的运动
共和党控制的国会于1919年6月投票支持该修正案,此前众议院已通过修正案,参议院则以微弱票差否决了修正案。这段记述将这次投票视为一项重大进展,而非斗争的终点——争取两性完全平等的斗争又持续了十年。因此,保罗的组织工作既属于争取全国女性选举权的直接运动,也属于一场更漫长的政治努力;仅有投票权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这场运动还发展出国际层面。1928年,在哈瓦那举行的第六届美洲国家国际会议上,女性促成了美洲妇女委员会的成立。1933年,蒙得维的亚条约通过一项由十九个美洲共和国签署的国际公约提升了女性的地位,使有组织的政治诉求不再局限于全国选举权修正案。
历史意义
在这段记述中,保罗的重要性既体现在运动的目标上,也体现在其采取的方法上。游行、横幅、有组织的代表团、白宫前的抗议以及在监狱中的抵抗,使女性要求获得政治承认的诉求变得可见,并展现出集体力量。从获释、重新举行示威,到取得立法进展并继续斗争,这一过程凸显了赢得正式政治权利与更广泛地实现平等之间的差别。
书中对女性从属地位的论述有助于阐明这种集体行动的重要性。书中指出,女性因家庭、工作以及与男性之间的经济联系而分散,缺少能够轻易将她们凝聚成有组织群体的共同制度与团结力量。女性选举权运动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反例——女性通过结社和协调抗议,提出共同的政治诉求。书中将保罗的角色视为这项努力的一部分——她参与将一种长期被视为男性可能赐予的权利诉求,转变为由女性自身组织并推动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