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殖民地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

马里兰殖民地是依据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建立的,旨在将土地等级制度移植到北美。定居者抵制这一安排,争取到个人土地所有权和议会,并在殖民地于1691年成为王室殖民地时,促成巴尔的摩勋爵政治特权的终结。这一事件体现了本书更广泛的论点——制度不仅取决于设计者的权威,也取决于预期将在其统治下生活的人们所拥有的利益诱因和选择。

建立与领主制设计

1632年,查理一世将切萨皮克湾上游的一千万英亩土地授予塞西利厄斯·卡尔弗特,即巴尔的摩勋爵。特许状赋予巴尔的摩广泛的立法和治理权,使他得以相当自由地塑造殖民地的制度。

巴尔的摩计划建立一个庄园社会,以理想化的英格兰乡村为范本。土地将划分为数千英亩的庄园,由领主管理;领主招募佃户耕种土地,并向土地精英缴纳租金。这一制度并未广泛分散政治和经济权力,而是将控制权集中在领主和庄园主手中。

定居者挑战等级秩序

这一计划很难推行。定居者坚持要获得自己的土地,挑战了让他们作为佃户耕种大型庄园并向特权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的安排。他们的要求体现了精英在新大陆行使权威所面临的实际限制——定居者拥有其他选择,僵化的等级制度无法仅凭强制就让他们留在其中。

这种压力促使巴尔的摩设立议会。这一变化对殖民地政治结构影响重大——定居者获得了一个代表机构,可以借此提出自己的诉求,而不再完全受领主支配。

王室统治与殖民地后果

1691年,马里兰议会促使国王将该殖民地改为王室殖民地。这一改变剥夺了巴尔的摩及大领主的政治特权,标志着领主制政治安排的失败。马里兰的斗争旷日持久,但其结果与殖民地普遍出现的情形相似——当定居者同时要求土地和政治权利时,维持狭隘控制与等级秩序的努力便让步了。

到1720年代,马里兰已是十三个殖民地之一,设有总督和议会,议员由选举产生,但选举权仅限男性财产所有者。这些政府并非民主政府——妇女、被奴役者以及没有财产的人都不能投票。然而,与许多同时代社会相比,他们享有的政治权利相对广泛;后来,殖民地议会成为其领袖于1774年加入第一届大陆会议的机构。他们要求自行决定议会成员资格和税收的权利,因此与英国殖民政府发生冲突。

意义

马里兰的历史体现了本书对制度设计与制度持久化所作的区分。巴尔的摩拥有赋予其广泛治理权力的特许状,但正式权威并未确保他设想的庄园社会得以建立。定居者寻求土地并要求代表权的能力改变了政治安排,最终使该殖民地从领主统治转为王室统治。

与后来殖民地限制经济和政治权利的努力相比较,马里兰的经历具有更广泛的意义。本书认为,这些计划屡屡失败,是因为定居者拥有太多其他选择,无法被迫接受僵化的等级制度。能够激励人们劳动和投资、同时回应不断增长的经济自由与政治权利诉求的制度,比领主制设计更具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