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繁荣与贫困的根源在书中关于早期现代经济变迁的论述里,尼德兰占据着两个相互关联的位置——它是一个贸易繁荣的中心,其需求吸引东欧的农产品流入;同时,它也是欧洲商业扩张的一部分,而欧洲殖民公司在其他地区推行或强化了榨取性制度。这些联系表明,市场增长可能给控制贸易的人和被迫为贸易供货的人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
谷物需求与第二次农奴制
1500年后,西欧对东欧粮食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其中包括小麦、黑麦和牲畜。尼德兰是一个重要市场——其进口黑麦的百分之八十来自易北河、维斯瓦河和奥得河流域;不久后,其繁荣贸易中有一半面向东欧。这种商业联系将荷兰消费者和商人与整个地区的农业生产连接起来,但贸易扩张并未使支撑贸易的劳工制度变得更具包容性。
东欧地主通过加强对劳动力的控制、以强制手段扩大生产,来应对需求增长。这种强化过程被称为第二次农奴制。地主提高佃户自有土地上的税负,并收取一半的总产出。在波兰的科尔琴,1533年所有为领主服劳役的工作都有报酬;到1600年,近一半劳役已变为无偿。在梅克伦堡,无偿劳役从1500年的每年几天,增加到1550年的每周一天、1600年的每周三天;农奴的子女也可能被强迫无偿为领主劳作。在匈牙利,规定的无偿劳役从1514年的每周一天,增加到该世纪末的每周三天。到那时,受此类规定约束的农奴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九十。尼德兰对农产品的需求,属于一种更广泛的贸易格局——市场一体化与农村劳役束缚的收紧并存。
条件不平等的市场经济
到1600年,西欧与东欧之间的差异已十分显著。在西欧,劳动者摆脱了封建贡赋、罚金和管制,开始成为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中的参与者。在东欧,农业劳动者同样为这一经济生产,但许多人是受强制支配的农奴。因此,同一个不断扩张的市场建立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之上——西欧劳动者享有更大的自由,东欧的劳役则日益成为强制性的。
书中将这一分化解释为最初较小差异被放大的结果,而非地理条件必然造成的后果。东欧地主的组织程度略高,地产也更为集中;城镇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农民的组织程度也较低。随着包括尼德兰需求在内的西欧需求扩大,这些差异使地主更有能力控制生产。由此形成的商业关系将东欧商品带入西欧市场,却没有平等分配收益或自由。
荷兰的海外商业力量
书中还通过荷兰东印度公司及其对香料贸易控制权的追求,论及尼德兰。荷兰人认识到,垄断来自摩鹿加群岛的珍贵香料供应,可能比与当地及欧洲商人竞争更有利可图。1600年,他们与安汶统治者达成丁香贸易独家协议。该公司于1602年成立,为这一计划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这是一家股份公司,拥有自己的军队,并有权发动战争和进行殖民。
该公司使用军事力量执行其商业安排。1605年,它攻占一座葡萄牙堡垒,并驱逐其他商人。随后,它向摩鹿加群岛北部扩张,迫使蒂多雷、特尔纳特和巴坎的统治者接受对种植或交易丁香的限制。强加给特尔纳特的协议允许荷兰人摧毁当地发现的丁香树。在安汶,荷兰统治强化了原有的贡赋和强制劳役制度——各家各户被束缚于土地,必须种植规定数量的丁香树,并提供劳力。因此,荷兰商业扩张不仅依赖进入遥远市场,也依赖在产地强加的政治与劳工安排。
贸易、榨取与发展进程逆转
书中将尼德兰的谷物贸易和荷兰的殖民力量置于一个更广泛的论点之中,探讨欧洲扩张带来的不均衡后果。欧洲商业增长可能与独立政体和原住民经济遭到摧毁同时发生,也可能伴随着旨在榨取劳力与资源的制度的建立和强化。在东南亚,荷兰的干预限制了既有商业活动,并改变了当地的政治与经济发展;该地区贸易的衰退并未使其免受之后欧洲殖民统治的影响。
这些案例并未断言,如果没有欧洲干预,受影响的社会会发展成什么样。书中明确指出,东南亚各国是否可能继续商业化或发展出更具包容性的制度,仍是一个开放问题。书中要说明的是,强制性垄断和殖民权力缩窄了这些可能性。因此,尼德兰并非只是一个繁荣的贸易社会,也属于一段相互关联的历史——商业需求和企业扩张可能在某些地方创造财富,同时在其他地方强化强制并限制发展。